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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儒博士受邀来我院讲学
2007-04-07 00:00  


       
                

  2006年12月19日上午10点,应我院邀请,黑龙江大学国家重点文科基地专职研究员及《外语学刊》常务副主编、首都师范大学语言哲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洪儒博士在一教602做了题为“本体论视野中的语言研究”的讲座。我院徐章宏副院长,杜金榜教授,曾利沙教授等教师以及全体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李洪儒教授从语言学与语言哲学的发展和关系入手,系统地介绍了语言本体论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对语言研究的意义。他讲述了传统的语言工具论与语言本体论的区别,指出语言工具论的缺陷和语言本体论的价值。语言本体论有利于语言本质的追问,有利于现有语言理论成果的整合,有利于人及人的世界的研究,既符合西方人文精神的发展,又预示着其发展的主要趋势。同时,针对我国语言学研究领域的现状,提出了对今后语言研究的看法和期待。最后,李洪儒博士结合我院的特色,讲述了语言本体论对商务英语研究和法律语言学研究的意义,也详细回答了老师和同学们的提问,还对我院研究生的投稿提出了指导性的宝贵建议。

  本次讲座历时两个小时,由徐章宏副院长主持并作总结发言。这次讲座使同学们了解了语言哲学以及语言本体论的发展和价值,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对我们今后的学习和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讲座后,李洪儒博士还和杜金榜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并就东北地区和全国范围法律语言学研究的发展向法律语言学研究会提出了中肯、具体的建议。

               (本文图片由方瑞霞,金巧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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