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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传有、张新红老师报告国际法律语言学暑期研修情况(枫林书舍第九期)
2011-10-28 00:00  

 

   1025晚七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九期“枫林书舍”学术论坛在三教225室顺利举行。此次论坛主题为广外大商英学院袁传有教授、张新红博士2011年参加国际法律语言学暑期研修班的心得与感想。参加此次论坛的主要嘉宾有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党委车小真书记、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副院长王小海教授、高级翻译学院副院长赵军峰教授、《战略决策研究》执行主编杨韶刚教授、法律语言学硕、博士导师杜金榜教授、商英学院老师徐章宏博士等,此外,国际商务英语学院法律语言学方向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翻译学院的法律翻译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也参加了此次论坛。

 

  据主讲人老师介绍,此届暑期研修班为期六天,从201174日至201179日,研修班分为基础班和高级班。袁传有老师参加的是基础班,他向在场老师同学们介绍了六天的学习流程、内容并和大家分享了他切身的学习心得与感想。基础班以专家授课为主,学员研讨为辅。基础班由Malcom Coulthard国际法律语言学家协会首任会长), Tim Grant(阿斯顿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中心主任), Krzyzstoy Kredends, Kate Harworth, Ron Butters(国际法律语言学家协会上任会长), Diana Eades(国际法律语言学期刊主编), Jim Fitzgerald(前FBI侦探), Phil Harrism等知名法律语言学、法学专家亲自授课。最后袁传有老师向我们讲述了他参加此次研修班的感受,认为法律语言学应灵活运用语言学各领域的知识更好地为法律实践工作服务,我们应该学习国外重语料的特点,把语言学当做工具箱来使用,虽然客观条件有所受限,但只要我们坚持下去,明天定会更好!

  随后,张新红老师以其惯有的睿智幽默与我们分享了他在研修班的心得,不时引起大家欢笑。张新红老师参加的是高级班。高级班主要以“研讨式”和“实操性”为主,专家授课为辅。高级班讨论的主题十分广泛,如:批评话语分析、语义学、语料库语言学、语篇分析、话语分析、社会语言学、个人语言风格研究等。讨论的案件也各式各样,有诽谤案、侵权案、语义纠纷案、作者鉴别案等等。介绍中,张新红老师列举了许多有趣的案例,其中一个就是关于Microsoft.com MikeRowesoft.com的商标侵权纠纷案。大家围绕着这些有趣的案件各抒己见,十分活跃。最后,张新红老师谈到他参加此次会议的心得感想,与袁传有老师的诸多心得感想不谋而合。张新红老师的感想可归纳为三点:其一,法律语言学应该作为工具箱,案件不同,使用的方法也不同,必要时应多种方法综合运用。其二,鼓励大家积极参加研修班的高级班,多实践。其三,我们法律语言学研究者应像一名侦探一样任何蛛丝马迹都不放过,力争做一名成功的法律语言学家,为法律公正与正义服务。

 

  两位主讲人讲述介绍之后,张少敏等诸位老师积极发言提问,大家也踊跃参与讨论。其中大家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律语言学家在司法中的地位,周亮老师的解释是,在中国,语言学家可以作为专家辅助人的身份涉入民事诉讼审理,语言学家提供的语言证据起的是参考借鉴的作用,而刑事诉讼法中也应当有专家辅助人的介入,我们国家在这方面还有待完善。

 

最后国际商务英语学院王副院长就此论坛活动做了精彩点评。王院长说,经过这次论坛,他深刻地感受到张新红老师所说的“法律语言学是比应用语言学更具应用性的学科”,感受到了法律语言学的趣味和魅力。最后,王院长寄语:“我们研究生应该朝着国际化方向发展,抓住机会积极参加一些国际研修班及国际会议等高端学术活动。” 杜金榜教授做了最后总结,他表示,听了两位老师的报告很受激励、令人振奋,对国外的研究成果应十分重视,我们也正在转向应用研究,有优秀的研究团队、院系领导的支持、再加上已建成的法律语言实验室,我们的应用研究一定会有自己的特色,得到迅猛发展。与此同时,杜老师也对我们研究生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应该多些自己的思考,多些自己的探索,多与老师沟通交流,学习新方法、新技术。

 

  大家完全沉浸在热烈的讨论中,不知不觉两个小时很快过去了,从大家兴奋雀跃的发言和洋溢着笑容的脸上可以看出,大家对这次活动的高度评价和对下一期枫林书舍活动的热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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