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言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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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新红、袁传有老师参加法律语言学国际暑期研修班
2011-10-23 00:0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于2011年开始建设法律语言实验室,目前已经完成基建工程。为加强与国外同行的交流,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相关技术,更好地发挥实验室在应用研究中的作用,袁传有和张新红两位老师受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文科基地)法律语言学研究室的资助,赴英国参加了法律语言学国际暑期研修班,研修班为期6天。

 

法律语言学国际暑期研修班(International Summer School in Forensic Linguistic Analysis)是由国际法律语言学家协会(IAFL)的创始人Malcolm Coulthard教授于2000年发起创办的,迄今已举办11期。第11期研修班于201174-9日在英国伯明翰的Aston 大学举办并获得圆满成功。此次研修班的主题为法律语境下的“作者鉴别”(authorship analysis)、“语音识别”(speech/speaker identification)和“语言证据”(language evidence)。研修班由Coulthard, Grant, Kredends, Haworth, Butters, Eades, Fitzgerald, Harrison等著名法律语言学、法学等专业的专家亲自授课和指导。

 

参加研修班的学员共四十人,来自英国、美国、法国、德国、葡萄牙、匈牙利、澳大利亚、中国等十余个国家,有学者、法官、律师、警察等多个行业。研修班分为高级班和基础班,高级班主要为“研讨式”而基础班则主要以“授课”形式进行教授学习。张新红老师参加了高级班学习。高级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研讨性和实操性。例如,关于某一项任务,著名专家先通过讲座进行分析,然后分发材料给每个小组自行讨论,采用实验、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来证实或证伪某个结论。分析过程必须是多层面,多角度,多方法的。例如为论证某句话可不可作为呈堂证供时,综合运用语义学,语用学,音系学,方言学,人口学,统计学等跨学科语言学理论来论证。

 

基础班主要由来自多所高校的著名教授和实务界专家授课和指导,如Fitzgerald即为美国中情局(FBI)侦探。袁传有老师全程参加了基础班的学习,并在允许的情况下采集了课程资料。基础班更注重法律语言学研究方法的训练,尤其是“语言证据”的分析方法,专家教授熟练运用语言学工具分析了真实案例。例如谋杀案中的“自杀留言”(Suicide Note),通过法律语言学家的分析证实其虚假性,向法院提交语言证据,获得法院采信。

 

此次研修班的主题适应法律语言学研究的需求。两位老师参加本期研修班学习,与国外同行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收获颇丰,对进一步展开法律语言学应用研究十分有利。

 

据悉,张新红、袁传有两位老师将于近日受邀在“枫林书舍”详细介绍参加研修班学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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