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言研究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专业委员会  组织机构  秘书处  活动安排  资源下载  研究所  概况介绍  学术研究  人才培养  研究平台  学生园地  资源共享 
 理论研究 
 语篇分析教程 
 应用研究 
 实验研究 
 法律翻译 
 学术成果 
 科研项目 
普法语言新特点
当前位置: 首页>>研究所>>学术研究>>应用研究>>普法语言新特点>>正文
 
普法语言新特点
2013年12月10日 刘娟 

  公民法律文化程度的提高是法制建设成就的重要标志。已有实证研究表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降低犯罪率有直接的关系。中国政府非常重视普法活动,每年十二月四日为全国普发日,并提出了长期的普法计划,现在“六五”普法正在声势浩大的展开着。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普法活动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宣传媒介由原来的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扩展到电子宣传栏、普法网站、微博等,表现手法也由单一的文本扩充到图片加文本,还有flash和法制教育视频等。一般意义上来讲,普法语言相对于立法和司法语言要通俗化和大众化,但因其特殊的使用目的,所以特别强调语言的正确性,不能因为要通俗化和大众化而曲解了法律本来的意思;普法语言还有很强的针对性,如有针对未成年人的和妇女的或者是老人的,都应该根据宣传对象的不一样而使用相对应的合适语言;普法语言也具有较强的引导性,普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引导公民学习法律的过程,可以通过讲故事、打比方、说案例等生动的形式使得公民在轻松的环境下自然而然的学习到法律知识,自觉的遵纪守法。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后台管理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7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法律语言学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