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是由全国从事法律语言研究的工作者和研究人员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接受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的领导、监督与管理。中文名称为: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简称为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of Forensic Linguistics, China Association forComparative Studies of English and Chinese(英文缩写为CAFL,CACSEC),英文简称为CAFL。会址和秘书处设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的宗旨:团结和组织全国从事法律语言研究的各相关行业的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开展学术活动;促进法律语言学研究的繁荣与发展;促进法律语言学理论与法律语言研究实践相结合;促进法律语言研究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促进法律语言学学科人才的培养;宣传法律语言研究成果;为法制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的发展历史:早在1998年12月,国内一批法律语言研究人员在海口进行了"法律语言在法律实践中的运用"的学术交流会。1999年6月,“法律语言与学科建设”学术交流会在上海举行。此前,国内法律语言研究人员通过学术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沟通,为形成一个固定的团体作了准备。2000年7月,“法律语言与修辞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举行。会议决定成立(原)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并推选姜剑云先生为研究会会长,刘愫贞、王洁女士为副会长。从此,(原)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正式成立。2004年12月(原)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第二次理事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召开。此次会议推选了新的领导班子,并将研究会会址和研究会秘书处设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所为依托,全面开展工作。此后,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先后在上海(2006、2020)、广州(2008、2016、2022)、重庆(2010)、郑州(2012)、西安(2014)、北京(2018、2024)举办全国法律语言学研讨会。年会间隔期间根据需要不定期于济南(2019)、广州(2021)、上海(2023)等地召开“枫林书舍”高端论坛。
2016年10月22日,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在上海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吸收(原)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为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的下属二级学会。2016年11月26日,在“第九届全国法律语言学研讨会”上,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会长罗选民教授致辞并宣读了《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关于成立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的决议》,(原)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正式更名为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
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的组织架构: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下设七个工作部:规划部、社会部、学术部、技术部、联络部、事务部、秘书处,各工作部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其中,秘书处是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会的下设机构,包括五个办公室:秘书办、进程办、档案办、联络办、外宣办,由秘书长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作为一个全国性的法律语言研究学术团体,将团结全国各地的语言专家,尤其是法律语言专家,立足于中国的法律语言研究,积极组织、主办各种类型的法律语言研讨会、学术交流会,为国内各位法律语言研究人员交流成果提供一个大舞台,积极推进国内法律语言研究的发展,为我国司法实践、民主法制建设服务。此外,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国外法律语言研究机构、研究人员的联系,在引进和借鉴国外法律语言最新研究成果的同时,积极向国外介绍中国法律语言的研究成果,让世界了解中国的法律语言研究,让中国的法律语言研究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