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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言心理实验概要
2013年12月14日 -余新兵 

法律语言心理实验概要

证据历来就是纠纷解决过程中的焦点问题,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尤为明显。自20世纪六十年代的新证据法学(New Evidence Scholarship)思潮兴起以来,大陆法系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的司法相关领域的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均认识到:证据的证明过程不是发现而是信息构建,而信息构建过程不是单学科单维度可以实现的,必须是多学科参与的综合视角。

证人证言是动态信息,往往能直接揭示案件内幕,对证据的信息构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其真伪判断或评价受到普遍的关注。当前,针对证人证言可信度评价问题产生了大量具体的手段或技术如多道仪、fMRI(功能性核磁共振)、SVA(言词效度分析)JMC(记忆特征判别)等,这些技术或手段分别从生理、心理或认知角度出发,各有优势,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均无法完全满足证据学界公认的Daubert标准而无法在法庭上得到认可。

本研究采用模拟实验的办法获取真实的证人证言和虚构的证人证言若干份,从语言角度出发,立足于人类认知共性和语言顺应性产生的个体语言差异,借助语篇信息结构和成分分析方法,试图以定量加定性的办法找出这些证人证言可信度的区别性指标。借助此指标,可以独立的为证人证言可信度作出评价,也可以为多道仪技术中准绳问题提供参考从而实现对证人证言的综合性证据信息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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