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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语言学学会第七届研究生语言学论坛参会报道
2011-05-31 00:00 葛云峰 

 

 

    香港语言学学会第七届研究生语言学论坛于 2011 5 13 5 14 在香港城市大学举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重点文科基地法律语言学方向的三位博士研究生李跃凯(2009级)、葛云锋(2010级)和张鲁平(2010级)参加了本次论坛并宣读了论文。

    论坛于 5 13 上午 9 在香港城市大学教学楼P4701准时开始。香港城市大学的J. Webster受邀致开幕词,此后来自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 陶红印 教授作了题为Creative Language Use in China’s New Media: Social, Cultural, and Linguistic Dimensions and Some Research Agenda的主旨发言。在经过简短的茶休后,论坛转入小组发言和讨论阶段。讨论共分两组,法律语言学的小组发言被集中安排在 5 13 下午 AP4701室,美国加州大学的 陶红印 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的几位年轻老师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共20余人参加了法律语言学的小组发言和讨论。

 

1:  三位博士生在香港语言学学会第七届研究生语言学论坛会场的合影

 

    李跃凯作了题为《从言语行为和信息结构看法庭质证诸模式的倾向》的发言。李跃凯提出言语行为和信息单位结合构成言语行为-信息块(sainfo)的观点,然后从言语行为的功能实现维度,语篇信息维度和操控言语行为-信息块的框架参数维度三个维度对该框架进行了构建,并在此基础上对法庭认证质证模式进行分析,揭示了不同的质证模式通过法庭话语进行构建的过程。

    葛云锋的发言题目是《庭审交际中的信息转述研究》。该研究在综合转述的有关研究基础上,结合了评价理论中的介入系统和Verschueren语境顺应理论,构建了庭审交际中的信息转述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转述者的交际目标对庭审中的信息转述形式、信息的介入和顺应过程进行了分析,揭示了转述者在庭审信息转述过程中的能动作用以及转述信息与语境间的动态关系。

    张鲁平的发言题目是《试论合同语言模糊性的消除——以语用充实为视角》。该研究以语内交际的语用充实研究为基础,展开对合同这一特定语类的交际研究,主要探讨合同中词语一词多义、指代不明、概念模糊三类情况下如何采用语用充实的方法消除语言的模糊性。研究表明,在法官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于由合同语言模糊性所引发的争议,应当主动调用自身的逻辑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及其它百科知识,对合同中的各类法律或语言信息的未定点加以充实。该研究为法官断案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语用充实理论提供了研究的新领域。

    三位法律语言学 方向 博士生的发言引起了与会听众的极大兴趣和强烈反响。大家首先对论文中涉及的法律语料来源产生浓厚兴趣。在对“法律信息处理系统语料库(CLIPS)”的总体规模及建设思路作了简单说明后,李跃凯简要介绍了语料标注大体步骤和所用标注符号。与会听众还针对信息的三种分类方法(主观类、客观类和说明类)展开了热烈讨论。在对庭审交际中的信息转述进行讨论的环节中, 陶红印 教授建议将信息转述的三种转述形式与信息的三种分类方法进行类比,得到了在场听众的共鸣。此后,讨论的主题转向法律语言学理论成果的应用,大家普遍关注法律语言学研究成果如何服务于社会的问题。三位博士生在对广外大法律语言学研究所最近几年的实践活动,如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书翻译、法庭口译以及法律咨询等成果作了总体介绍后,又对法律语言学实验室的建设情况,如投入的资金、设备的购买以及运作的总体思路作了简要说明。因受发言和讨论时间的限制,与会听众提出的很多问题未能得到及时反馈,三位博士生利用茶休和用餐时间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总体来看,围绕法律语言学的发言和讨论受到了与会专家和听众的高度关注。大家对当前法律语言学研究的整体思路和方法表示极大认可,认为法律语言学的理论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对指导中国的法律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在讨论中,大家还达成这样的共识:法律语言学研究必须与中国的司法实践相结合,必须致力于解决法律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为中国的司法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并为法律语言学自身的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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