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自2000年成立至今已十年。十年间,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作为一个全国性的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团结全国各地的语言专家,尤其是法律语言学专家,立足于中国的法律语言学研究,积极组织、主办各种类型的法律语言学研讨会、学术交流会,为国内的法律语言学研究者们交流成果提供了一个大舞台,不仅极大地推进了国内法律语言学研究的发展,而且积极服务于我国司法实践、民主法制建设。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的发展与壮大离不开一批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人的努力,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的发展也见证了他们的执着、勤奋与严谨。最近的一篇法律语言学领域比较有影响的论文《法律领域使用模糊词语的一些相关问题》引领我们走近他们中的一位--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姜剑云教授。
姜剑云老师是中国最早致力于法律语言学研究的专家之一,曾任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于2000至2004期间担任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会长,在法律语言学研究领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姜剑云老师虽已退休,但仍笔耕不辍,在法律语言学研究领域勤奋耕耘,成果不断。其新作《法律领域使用模糊词语的一些相关问题》一文对法律领域能否使用模糊词语这一在法律实践活动和法学理论研究中经常遇到而又存在争议的现实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姜老师认为,模糊词语之于法律领域,不能不用,也不能滥用。他认为“不能不用”时必须正视模糊语言的另一面,根据需要和可能,加以必要的防范和适当的处置,或设法消除其模糊性或尽量降低其模糊度,或尽量选用模糊性相对较弱、模糊程度相对较低的词语。同时,“不可滥用”意味着必须对它的模糊性可能引起的消极影响做出清醒的估计,并加以适当的处理。
姜剑云老师的新作将使人们对法律语言模糊性问题的了解走向深入,更加全面。首先,这一研究对法律语言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它会引导更多人的对法律领域模糊词语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其次,它对法律活动具有指导作用,帮助人们认识法律思想和它的语言表现之间的差距,了解这种差距产生的真正原因和消除或减小这种差距的途径。
姜剑云老师几十年如一日醉心于法律语言学研究,熟知姜老师的法律语言学领域人士均称其为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领域的“长者”,“师者”与“慈者”。“长者”一称源自于姜老师的德高望重与他对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的开创性贡献。“师者”体现于姜老师的学术功底之深,见解之独到。“慈者”之称始于法律语言学领域的青年学者。姜老师极为重视对青年学者的引导与培养,每遇青年学者来函来电,无论事关学习或生活,姜老师均耐心作答,虽为大学者,却是平易近人的一位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