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9日上午,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沙丽金教授受邀莅临广外大,在六教A-209教室为国际商务英语学院法律语言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讲授法律语言学,该课主讲教师杜金榜教授主持了此次授课。该课程的四位研究生助理教师和部分博士生及教师参加了此次课堂活动。
上午8:30,伴随着清脆的上课铃声,
沙
教授微笑着站上讲台,开始讲授以“Language Used in Cases”主题的教学内容。
沙
教授首先从词汇层面讲授了中英法律术语的翻译问题,她分别从对等与不对等术语、不同语境下的汉语术语、古英语及拉丁语术语等方面强调了中英法律术语互译时的方法与技巧。紧接着,
沙
教授又从句法的角度分析了案例中的语言问题。
沙
教授结合实例,分析归纳了英美案例中的基本语言特征以及影响其语言使用的相关因素,并指出了在分析案例时应该注意的要素等知识。
讲授过程中,
沙
教授不时的结合实例,加强与同学们的互动;同学们也积极给出反馈,课堂氛围十分活跃。当下课铃声响起的时候,同学们仍然积极争取最后发言的机会,
向沙
教授请教问题,而
沙
教授不顾上课的疲劳和紧张的行程安排,仍然耐心的解答同学们的疑问。课后,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秘书长
徐优平
老师邀请
沙
教授与秘书处成员合影留念。
尽管只有80分钟的上课时间,而
沙
教授娓娓动听的声音,平易近人的微笑以及无懈可击的逻辑让同学们折服,大家纷纷表示:期待
沙
教授的又一次广外之行!
这次活动是我校研究生处主持开展的名师名课项目“法律语言学课程”的一部分,由国际商务英语学院承办,主讲教师杜金榜教授具体负责。分别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聘请了三位著名专家来我校交流。另两位专家将陆续莅临授课。

图为沙丽金教授和师生们亲切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