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3月18日
下午,美国西雅图大学法学教授、著名法律语言研究专家Janet Ainsworth教授在六教B214做了主题为“Police Interrogation Methods and False Confessions: Surprising Linguistic Evidence from US about False Confessions ”(警察讯问方法与虚假供述)的讲座。此次讲座由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和文科基地联合主办,由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承办,由袁传有博士主持。商英学院副院长朱文忠教授、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会长杜金榜教授、法律英语系主任张新红博士等出席了本次讲座。商英学院法律语言学方向研究生和法律英语系的本科生悉数到场,济济一堂,共享了这场难得的学术盛宴。
图一: 朱文忠副院长向Janet Ainsworth赠送纪念品
下午3点整,在袁传有博士对Janet Ainsworth教授一番热情洋溢的介绍后,朱文忠教授代表学院向Ainsworth教授赠送纪念品。随后,令人期待已久的讲座正式开始。Ainsworth教授首先回顾了2008年她在广外大参加“法律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的情景,强调能够认识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法律语言学研究专家杜金榜教授是她的荣幸,并对广外大师生的热情接待表示由衷的感谢。接着,Ainsworth教授以其搜集的美国国内最前沿的警察讯问语料为例,为我们讲述了美国司法界出现的大量惊人的虚假供述以及虚假供述所涉及的语言学问题。此处的“虚假供述(false confession)”指的是无罪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有罪供述,即无辜的人在警察的讯问下承认并不存在的犯罪事实。
图二: 袁传有老师主持讲座
以生动、真实的案例为基础,Ainsworth教授介绍了容易做出虚假供述的四类人群以及他们的各种心理状态,如未成年人,无犯罪经验的人群,以及患有精神疾病或低智商的人群等。在心理上,这些人群都有以正面的回答取悦他人的心理倾向。另外,Ainsworth教授详细讲述了警察讯问时采用的讯问方式,包括长达几十小时的刑讯、使用诱导性问题(leading questions)以及使用语篇标记语(discourse markers),如so,but,because等。这些讯问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使得警察可以轻易控制讯问语篇的发展,导致了虚假供述的产生。最后,Ainsworth教授提出了数种避免虚假供述的方法。其中之一是对讯问人员进行培训,如:对讯问人员进行心理培训——使他们相信无罪的人也会承认犯罪这一现象确实存在,这对于避免虚假供述十分必要。
图三: 讲座现场
Ainsworth教授的演讲幽默风趣,声情并茂。讲座现场师生们聚精会神,听得津津有味。演讲完毕后,法律语言学方向师生就警察讯问、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法律语言学研究等问题踊跃提问,如“犯罪嫌疑人是否必须使用直陈式(declarative form)语句表示自己需要律师辩护”、“美国向来崇尚民有、民享、民治,在美国司法制度的保障下,为何仍出现警察讯问导致的虚假供述?针对这些问题,Ainsworth教授都给予了详细的回答。
此外,细心的听众注意到Ainsworth教授曾获耶鲁大学的硕士、哈佛大学的法律职业博士学位,并执业八年多。有着如此辉煌的法律职业生涯,她又是如何将研究兴趣转向法律语言研究?对此,Ainsworth教授分享了她的人生体验。她觉得法律离不开语言,要想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必须先认真研究法律语言。她坦承,如果继续执业,她或许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其贡献与价值却远远比不上为法律与语言研究搭建强梁的工作。她呼吁,所有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的年轻学者充分重视法律语言的重要性,认真学习、研究法律语言。她还建议,在法学院一年级的课程中应当增设法律语言的课程。
图四: 现场观众积极提问
图五: 张新红博士作总结
最后,张新红博士对讲座进行了扼要点评,并介绍了广外大法律语言学研究、法律英语教学的情况。
整场讲座气氛轻松活跃、高潮迭起。在座的各位师生都认为此次讲座让他们受益匪浅。通过与法律语言学领域的国际知名学者的深入交流,师生们不仅获得了最前沿的国际学术信息,而且交流了中美两国在法律语言研究方面的进展,有助于增进彼此的学术友谊、激发年轻学者对法律语言学研究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