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4日下午2:30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研究所所长、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卞建林教授在图书馆负一层学术报告厅举行了题为《中国诉讼制度的完善》讲座。副校长顾也力教授出席讲座,并代表广外大向卞教授赠送纪念品。商英学院院长平洪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参加本次讲座的有商英学院副院长朱文忠教授、法律英语系师生、法律语言学方向研究生,高翻学院法律翻译方向的研究生,以及广大法律、法律英语爱好者。
图1: 顾也力副校长向卞教授赠送纪念品
卞教授论述了近十年来中国刑事诉讼立法的研究与发展,并指出这些成果对即将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的影响。卞教授谈到端正诉讼目的,确立人权保障意识时,指出在中国司法实践中侦查、讯问、审问、审判过程中并未很好落实“无罪推定”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原则,而是存在着“有罪推定”的偏见,认为被告一旦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就只有如实供述的义务,而没有保持沉默的权利,这实质上让被告“自我致罪”(self-incrimination)。卞教授谈到,近年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事件的增多凸显了公检法三方力量的制约失衡。公安机关存在只要达到“惩罚犯罪的目的”可以采取“必要”手段的错误观念,这实质上使程序目标服从于实体目标,这就是“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因此卞教授呼吁要在刑事诉讼立法中弘扬程序正义,发扬程序自裁。此外卞教授还谈到理顺诉讼各方关系,突出审判公正、发展诉讼主体理论,健全诉讼制度构造、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探索新型诉讼程序等问题。
本次讲座与以往演讲不同的是,整个过程卞教授脱稿而谈,语言深入浅出,把学子观念里的枯燥而高深的法律知识讲得生动形象,博得在场观众阵阵掌声。比如他用三角形来形容诉讼中控辩审三方的关系,合理的诉讼各方关系应该是法官位于顶角、控辩位于边角的正三角形,法官公平主持控辩双方角逐;而司法现实是一个倒置的正三角形,法官和控方在上而辩方在下,成了社会铁拳与个体的较量。卞教授还结合当前社会备受关注的大案如“躲猫猫”事件、公务员‘嫖宿’幼女事件来阐述中国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等。精彩的演讲打动了在场的所有听众,顾也力副校长也饶有兴致地听了整个讲座。
图2 : 卞教授脱稿侃侃而谈
演讲结束后,观众踊跃提问。被问及中国刑事诉讼立法趋势时,卞教授谈到在即将开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中可能会纳入“程序分流”、“刑事和解”等原则。卞教授指出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法律语言学研究有很多契合之处,两者可以相互吸收相互促进,比如言语分析与庭审诉讼各方权力关系,具体如“询问”“讯问”等词在立法文本中的使用折射出制度变化等等。可见,法律语言学的研究在逐步引起法学界的重视。
图3: 观众踊跃提问
卞建林教授简介
卞建林研究员,江苏泰兴人,1953年10月出生,汉族,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兼证据法学研究所所长,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福州大学兼职教授,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特聘教授。
卞建林研究员是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首批入选北京市跨世纪人才培养“百人工程”。他1983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同年考取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年7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留校在中国法制研究所从事专职研究工作,自1987年9月起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攻读诉讼法专业博士学位,1991年获得博士学位,为我国第一位诉讼法学博士。1992年评为副研究员,1997年评为研究员。1993年8月至1994年8月在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1999年8月至2000年8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作高级访问学者。
卞建林研究员在专业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果。著作《刑事起诉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荣获全国第一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专著类一等奖,主编教材《证据法学》荣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论文《直接言词原则与庭审方式改革》荣获全国第二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