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章程规定,秘书处决定发展2008年新一批会员。期间, 李剑波、马庆林等个人以及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两家团体单位向我研究会提出入会申请,经研究会严格考核并批准通过,正式接纳李剑波、马庆林等个人,以及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两家团体单位为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会员。
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向新会员入会表示热烈的欢迎!至此,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团体会员增加为6家, 会员总数达193人,这不仅表明我们法律语言学研究的队伍更加壮大,也表明我们更加具备在国内外营造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氛围的实力。
在此,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对长期支持与关注我们的朋友们表示忠心的感谢,同时欢迎广大热爱及从事与法律语言学研究相关的各行业的工作者和研究人员的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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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
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