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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晓波博士的《我国立法语言规范化研究》立项并获资助
2008-11-12 00:00  

近日,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理事、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董晓波的《我国立法语言规范化研究》被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并获资助。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各级人大和各级政府制定了宏大的立法计划并得到了有效落实,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宏大立法计划的快速推进,使我国在短时间内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时代。但同时,过分追求立法速度的做法,也使立法的质量大打折扣。尤其是立法语言不规范问题日益突出。因此,董晓波博士开展此课题的研究对于提高我国立法质量,建设和谐社会、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本课题将应用语言学与法律社会学有机结合,进行跨学科研究。力图在全面把握法治、和谐社会本质内涵的基础上,深入探讨模糊词语、立法语言失范化与法治、和谐社会建构之间的内在联结关系,揭示模糊词语与立法语言失范化之间的辨证关系,以及立法语言失范化对法治、和谐社会构建的危害及其消极的作用与影响。

    本课题预计突破以下难题:

第一,对现行法律法规中的语言冲突,进行系统的梳理。

第二,尽快研究、制定法律术语表,这是法律语言规范的基点。与国家、社会、个人息息相关的法律,都没有统一界定的术语,是不可思议的。(陈章太,2008

第三,建立120万字左右的法律规范化语料库

关于本课题,董晓波博士已经进行过较长时间的思考和研究,发表了20多项相关学术成果。本课题的研究工作得到了江苏省法制办的大力主持。

本课题研究成果可作为国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工作委员会、各级政府的法制办成员的学习资料,为他们在拟定各级法律、法规、规章时提供立法借鉴,法律规范化数据库可以作为立法时的基本研究工具;

本课题研究成果也可以作为各级法院、各级检察院的司法人员及律师的学习资料,有利于他们认识提高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正确掌握和使用法律语言;

本课题研究成果也可以作为高等院校应用语言学、法律语言学、法理学等研究生的学习资料,推动中国法律语言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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