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陈炯逝世的消息,是在他离世近半年时。尽管消息来源可靠,但我依然不能相信,于是给他家里打电话,无人接听;给上海我们共同的朋友打电话,他也如我一样并不知道陈先生的消息,并告我说上海的朋友们都不知此事。这就让我心存侥幸了,也许此信息有误,这种情况不是时有发生吗!
但是,事实是残酷的,无锡的电话通了,那边电话里传来的是女声:“我们家老陈已过世了。”伴随话音的是抽抽搭搭的哭泣声。陈夫人告诉我,陈炯先生已于今年五月五日驾鹤西归了。陈炯先生确实离我们而去了,他走了,永远的走了。
认识陈炯先生早在1985年:《西南政法学院学报》上的一篇关于建立法律语言学的文章,引起我的注意,由此,我知道了有位陈炯先生是我的同道,此后,对他的论著就格外关注起来。其间,他曾向我索要我的几本书,同时也把他的著作陆续赠送给我。1999年上海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召开了法律语言与修辞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那个会上我见到了早已神往的陈先生。陈先生渊默沉潜话不多。他操着带着浓厚的吴方言的普通话,和和缓缓,但论理深刻,各见迭出。他的发言总能让人思考、给人启示。他对自己的看法颇为珍重,往往固守不弃。记得那次会上,我与他为某个问题看法分歧,他同我争论了一个下午,我们谁也没有说服谁,我不想再把这个问题讨论下去了。然而,他却不罢休,非要论出个结果来。吃饭时他在论说,晚饭后他还在说,我要去参加晚会,他把我拉出来,非要和我继续讨论,我们就坐在那个饭堂的桌子两边,继续争论。说是争论,其实主要是他在说,直到晚会结束,我们的讨论才告一段落。他的那种善言能辩,滔滔不断,在以后的交往中,再没有出现过。据说,如此的“不依不饶”,在他生活中很少见。后来他还撰文,公开与我“商榷”。这种执著精神,大概就是他在学术上卓有成就的原因吧。
陈先生在法律语言和法律语言学研究上卓有建树。他的《法律语言学探略》,他的《法律语言学概论》、《立法语言导论》等论著高标于法律语言学之林,即为明证。
陈先生师从语言学家张斌教授攻读语言学,打下了深厚的专业功底;陈先生才高而勤奋,他平素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作文。不仅精研法律语言学,还于语法学、修辞学上多有造诣。
人总是要死的,然而陈炯先生的去世,仍让人感到非常痛惜,他不该走得这样早啊!他的前半生,生活得并不如意;这几年,他才过上了满意的日子,家庭幸福,事业有成。美好的生活他还没有来得及尽情享受,他就走了。他在病重时虽不期望奇迹出现,但他希望上天能假以他不多的时日,好让他参加明年广州的法律语言国际学术会!陈先生带着诸多遗憾和百般不情愿,他走了。夫人说,病情恶化之时,他最放不下心的就是她,担心没有了他的日子,他的亲爱的妻子将何以度过、以何为伴?足见他们夫妇之间感情的深笃。
陈先生的肺癌,在确诊时已是晚期,除了化疗别无他法。为了他的还未实现的愿望,他忍受着频繁化疗的痛苦,夫人始终陪伴身旁,使他的痛苦减少了许多。
陈炯先生走了,但他那种不断追求的学术态度和他留给世人的卓卓成果将永远留在我们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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