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陈炯相识相知、情谊深厚,完全源于对法律语言学的同好,至今已历二十余载。对他的早逝,我十分悲痛! 大约在1983年秋日,陈兄到我校访我。其时陈兄似在上师院读硕,我在报刊上最早的几篇关于法律语言研究的文稿可能引起了他的注意。那天我不在校,从他的留言得知他想了解我在这方面的研究情况。从此,我记住了他的大名。1985年我获悉陈兄在其供职的安徽大学学报上发表了《法律语言学探略》,找来后一连捧读了数遍,觉得在此寥落的领域,有了一位同道,特别欣慰。此后在各种学术会议上与陈兄多次谋面,具体谈话内容已记不清,但每次都会讲到法律语言研究。有一年会中,陈兄告我:他已从安大调往江南大学,回到了故乡无锡,但搞法律语言研究的条件却缺失了,不过仍会继续下去。果然,在90年代中后期,他给我寄来了他的第一本著述《法律语言学概论》,2005年,他又给我寄了他的新作《立法语言学导论》。 在《导论》的扉页,陈兄写道:“二十余载常伏案,略有业绩可慰心。”我想,这是陈兄的心声,确实他二十余年为学术而辛勤耕耘,但又反映了陈兄的谦逊。他在法律语言方面,有两本著述,毕竟还有文化修辞学等方面的成果,他的业绩已经蔚为可观! 陈兄为人笃厚诚恳、待人宽厚、淡泊名利、关心他人,但又嫉恶如仇,对学术界的不正之风,个别人的弄虚作假、张扬跋扈深恶痛绝。总之,陈兄是一个品质高尚的学者。 我与陈兄同岁。悼念陈兄,我要化悲痛为力量,在有生之年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为他人多干好事、实事。 愿陈炯兄在天之灵永远安宁与温馨!
潘庆云 2007.10.15于华东政法大学
|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