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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语言学在司法实践中绽放光彩——阿斯顿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中心主任Tim Grant博士专访
2013-03-25 22:46 徐优平 

 

    Tim Grant博士现任阿斯顿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中心(CFL)主任,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已发表论文30余篇),应用研究更是成绩斐然(近五年已参与近20起案件的法律语言分析并接受过BBC等多家媒体的采访),是英国新一代法律语言学应用研究的领军人物。近日,Grant博士与我们分享了他的研究领域、参与的案件情况、应用研究方法、CFL未来的发展以及他对其它国家或地区开展法律语言学应用研究的建议。

1. 研究领域:个人兴趣与社会需求有机结合

    在众多的法律语言学应用研究分支领域中,Grant博士对简短文本分析(short form messages)、社会语言画像(social linguistic profiling)以及警察询问(police interviewing)情有独钟,他从事的法律语言分析案件也主要围绕这三个领域的内容。

1)简短文本分析

    Grant博士指出,简短文本包括手机短信、自杀便条以及来自facebooktwitter等的留言。相比大篇幅、正式的信件或商务往来函件,短小、不正式的简短文本更吸引人。这些文本的语言更具有灵活性、创造性,文本作者甚至可以玩文字游戏(play with words),因而识别这些文本的作者(authorship attribution)更具有挑战性。例如,在2009Kingsley OgundeleBrandon Jolie故意杀人案中,Grant博士基于语料库分析了犯罪嫌疑人网上聊天记录“ill get da fiend to duppy her den”的含义,并向陪审团出示了语言证据。陪审团采纳了他的分析,并判处二人有期徒刑。

 

图一:  Tim Grant的信件分析海报

 

2)社会语言画像

    社会语言画像主要指法律语言学专家通过对匿名信件(如恐吓信、abusive letter)的语言分析,提供信件作者的社会属性概况,包括性别、年龄、教育背景等,协助警方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搜寻范围。Grant博士指出,英国虽然国土面积不大,但是移民众多,英语方言更是千差万别。目前,他正在开展一项名为“母语为非英语的英文博客作者母语识别研究”,旨在透过英语这一貌似一样的语言工具识别文本作者的国籍,为今后的社会语言画像提供理论铺垫。

图二:  Tim Grant向实验参与者介绍项目的情况与实验要

 

    该项目随机选取了由阿拉伯人、地道的英国人、波兰人、华人(包括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以及新加坡的华人)撰写并公开发表的48篇英文博客为语料,邀请母语为英语、阿拉伯语、波兰语、汉语的被试阅读这些博客,找出他们认为是本族语使用者写的博客并根据可能性从低到高(0-10)打分。最后,被试对他们认为很有可能是本族语使用者写的博客语言进行分析,指出语言特点。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的实验。接下来,该项目将对实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据实验参与者之一、来自中国的访问学者党老师介绍,这个实验设计严谨,内容十分有趣,也非常有意义。她发现汉语作者的英文博客在语篇结构、遣词造句、语法规范、意向概念等方面有不少典型的汉语特征,如错误使用汉语特有的连动词,频繁使用汉语特有的概念(如把老师比喻为燃烧的蜡烛)。

3)警察询问

     警察询问是Grant博士关注的第三个研究热点。他一直致力于推动警察询问技巧的培训项目,帮助警察提高询问语言技能。Grant博士指出,虽然心理学家有时也介入警察询问培训,但他们更关心记忆的有效性,关心如何通过询问唤起证人、犯罪嫌疑人的好的记忆(good memory),以此获取可信度高的信息。相比之下,法律语言学专家更关心询问时具体使用的语言,例如,询问证人时如何通过有效的话轮分配机制为证人提供足够的发言机会,获取足够多的有用信息。又如,询问犯罪嫌疑人时如何通过问答控制,让嫌疑人围绕案件要点如实提供信息。Grant博士坦言,相比其他司法实践从业人员,英国的警察似乎更愿意与法律语言学专家合作,寻求他们的学术支持。英国警察对法律语言的这份热情与信任在其它国家也不多见。

2. 参与的案件:协助警方破案、帮助法院定罪

    近五年来,Grant博士已经参与近20起案件的法律语言分析,年均出庭作证2次。在Grant博士参与的众多案件中,Barot策划恐怖袭击案、Ogundele故意杀人案(基于网上聊天记录的简短文本分析)、Margaret Walker政治、宗族仇视信(abusive letter)作者识别案(基于形容词、人称代词、古旧词等语言特征的社会语言画像)、Christopher Birks杀妻纵火毁尸案(基于伪造的手机短信发送自杀消息)、Marcus Alde伪造他人自杀便条(suicide note)案等颇有社会影响力。

图三:  警方提供的2009年匿名仇视、恐吓信 

    据介绍,2004年,Barot试图在伦敦地下停车场制造汽车炸弹恐怖袭击。警方得到消息后十分紧张,但苦于没有充分证据,无法抓人。于是,他们派专车请法律语言学专家连夜赶往伦敦协助分析。该案是Grant博士参与的第一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案。通过对Barot恐怖袭击策划书的文本识别对比分析,Grant博士与其他几位语言学专家认定恐怖袭击策划书的作者就是犯罪嫌疑人Barot。面对包括语言证据在内的众多证据,犯罪嫌疑人Barot不得不认罪,最后被判40年监禁。

   

图四:  警方提供的2004Barot恐怖袭击案的策划书 

    当问及是否更愿意与辩护律师合作时,Grant博士指出,法律语言学专家不应该也不能有任何偏好。不管是被辩方或者控方聘用,法律语言学专家都应该忠实于语料,而不是客户,基于语言素材做出公正、客观的分析。当然,在英国或者美国,辩护律师似乎更愿意借助法律语言学专家的专业语言分析,而检察官或者法官只是偶尔聘请法律语言学专家。Grant博士感慨,虽然法律语言学专家的作用逐渐受到司法实践部门的重视,他们的参与程度还是很低。目前,英国有出庭作证经验的法律语言学专家仍屈指可数:比较活跃的有Malcolm Coulthard教授、Tim Grant博士,John Olsson博士(班戈大学),其他的有Janet Cotterill博士(卡迪夫大学),Alison Johnson博士(利兹大学)、Michael Hoey教授(利物浦大学)等。近期,该中心的Nicci Macleod博士首次出庭作证,成为法律语言学应用领域的年轻新秀。

3. 研究方法的选用:因“案”制宜,选择合适的分析工具

    Grant博士笑称,虽然他本科学哲学、硕士学认知科学、博士学法律语言学,但是在法律语言学应用领域他并非一个唯理论是瞻的人。他提倡从案情需要出发,选择合适的语言学分析工具,不可带先入之见盲目应用理论。他认为,法律语言学研究者应该从语言入手,观察、分析语言特征,然后从语言学工具包(linguistic tool kit)里选用合适的语言学分析工具。这就好比一个好的木匠会根据木材的质地、需要打造的家具的要求来决定是用锯子还是凿子。

   

图五:  根据案件需要从“语言学工具包”选取合适的工具

 

    在文本识别领域,针对个人言语风格(idiolect)的理论之争,Grant博士坦言,他更愿意选择一个折中的方式,遵循一致性(consistency)与显著性(distinctiveness)两个原则:观察有争议文本与已知文本之间在语言使用(包括句式、句长、拼写、标点符号、用词)等方面是否一致?如果一致,这些语言特征有多显著?如果语言特征具有一致性与显著性,那基本可以认定两类文本来自同一个作者。他认为,这两个原则通俗易懂,非常实用。当语言学专家向警察、律师、检察官、法官或陪审团出示语言证据时就不用再去说明什么是个人言语风格、为何个人言语风格分析是有效的。但是,Grant博士特别提醒,这两个原则的使用是有前提的:必须确保对比分析的文本属于同一个语类。因为不同语类的语言特征差异很大,无法为文本的作者识别提供可靠的参考。

    关于应用领域的分析方法,Grant博士结合自身实践经验总结出以下几条规律:(1)涉及口语语篇时可考虑话语分析法(conversation analysis),分析话轮分配与打断等规律;(2)涉及文本作者识别时可以考虑对比分析,结合一致性与显著性两大原则进行文本语言特征分析;(3)涉及商标侵权时可以结合语义学、音系学的理论,分析两个商标在语义或语音层面的异同;(4)涉及俚语的分析时,可以自建语料库,根据使用规律分析俚语含义。

    对于俚语的分析,Grant博士颇有心得。例如,他近期参与的一个案子就涉及对犯罪嫌疑人的get ready to shank up里面的俚语shank up的理解。检察官根据字典定义,认为shank up指的是使用刀具(knife)。因此,犯罪嫌疑人是在说“准备好刀具去打斗”,具有杀人的主观动机。但是,语言是有生命的,是在日常使用中不停地更新、发展的。字典的释义只提供了在字典编撰完成前该词的一个常用意义,无法解释不断发展变化的俚语意义。这就需要借助语料库技术。当辩护律师找到Garnt博士寻求帮助后,Grant博士基于检索语料库,总结出shank up的两种含义:knife(即检察官诉称的含义,主动袭击)以及stabbed(即被刺杀,因此要自我防卫)。Grant博士的分析为辩护律师的正当防卫辩护提供了思路与语言证据。

4.  CFL未来的发展:科研、教学、咨询齐头并进

    阿斯顿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中心(CFL)自2008年正式成立以来发展迅猛,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作为该中心的主任,Grant博士对CFL的未来充满信心。他认为,一个研究中心的发展潜力来自两个主要因素:合适的人才与准确的定位。目前,该中心凝聚了一批具有共同研究兴趣与不同专长的研究人才,团队效应日益明显。此外,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就定位明确,深知法律语言学的诞生与发展都离不开司法实践的需求,法律语言学研究应该服务司法实践,帮助分析、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语言问题。

    该中心一直致力于科研、教学、咨询(researchteaching &consultation),三块齐头并进,相互促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未来,该中心将进一步保持理论研究的传统,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势,不断拓展咨询服务的范围与领域,包括一般咨询、专家证据与培训项目,让法律语言学在司法实践应用中绽放绚丽的光彩。据悉,319日,该中心将面向警察、案件侦破人员以及学术研究者推出“法律文本识别分析一日培训”Forensic Authorship Analysis Day Course),Grant博士、Jack Grieve博士担任主讲教师

5. 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应用研究:做好积淀工作,伺机寻求突破

    对于中国及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语言学应用研究前景,Grant博士表示乐观。毕竟,法律活动离不开语言,对法律活动的分析更离不开对语言的分析。他发现,目前,除了英美等主要英美法系国家,大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如中国、瑞典等,都面临同样的困境:法律制度不允许或不认可专家证言。但是,这并不妨碍这些国家尽早开始积累、探索应用研究的技术与方法,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制度会不断调整以适应社会的需求。作为一项崭新的科学技术,法律语言学领域的语言证据分析在理论、方法上日臻完善,其重要性与有效性将会逐渐得到司法实践部门的认可。

    Grant博士发现,非常有意思的是,不管是在英国或者美国,一般都是辩护律师率先邀请法律语言学专家提供语言证据服务。慢慢地,公诉人或者法官也开始寻求法律语言学专家的帮助,而上诉法院比基层法院各乐于接受法律语言学语言证据。因此,Grant博士认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辩护律师或上诉法院将是法律语言学应用分析的一个有效突破口。但市场的成熟与社会需求的涌现都需要时间。在此之前,法律语言学研究专家需要做的就是做好积淀工作,耐心等待合适的时机、寻求突破。

图六:  Tim Grant从事的不少案件都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后记:

    不知不觉,我们的采访已经进行近了一个小时,而Grant博士仍神采飞扬,沉浸在法律语言学应用研究的乐趣中。或许就是这份热爱,不断激发他开拓法律语言学应用研究的新领域,不断攀登应用研究的新高地。关于Grant博士的科研成果,可访问谷歌学者:http://scholar.google.co.uk/citations?hl=en&user=C7LOJTwAAAAJ&view_op=list_works关于他参与的案件情况,可访问CFL官方网站:http://www.forensiclinguistics.net/或访问他的个人博客Language, Society and Lawhttp://www.scoop.it/t/language-society-and-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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